为规范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巩固优良学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依据《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1〕69号)、《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工商研字〔2021〕4号)、学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情况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民币/人,全校硕士研究生老生名额分配为62选46,差额率26%,按人员基数计算,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候选名额为2人,从2019、2020级研究生中产生。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基本申报条件。
2. 按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道德情况: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班级活动、学科竞赛、学院研究中心建设以及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20%。
(2)学业水平: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绩点不低于3.0(只计算学位必修课成绩),学位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位论文进展顺利。
(3)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具有比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能力,一般要求有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一篇一项发明专利或一项被采用的成果要报或一项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能主动参与课题研究,一般应参与一项校级以上课题。
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太阳成集团61999科研业绩认定办法》执行,学科竞赛的认定参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创新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三、学院评审机构
1. 按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之规定,学院成立由辅导员、研教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思想品德评定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思想道德情况。具体人员为:樊江涛、来金雅、郭倩楠、马研193班班长袁满和学生代表吴婉宁、马研203班班长姚嘉欣和学生代表叶丽依。
2. 按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和《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之规定,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人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主任,由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教秘、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具体人员为:
主任:任金晶
副主任:姚洪越、樊江涛
成员:王鲁娜、江燕、陈晋文、赵春丽、田建华、郭倩楠、来金雅、研究生代表田甜
四、学院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并由导师和班级出具鉴定意见,提供纸质成绩单和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在2021年10月10日17:00前提交至阜成路东区1号楼201室,联系人:来老师、郭老师。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最晚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3. 学院于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在学院网站进行推荐候选人公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署名申诉,发邮件至qiannanguo@btbu.edu.cn或直接拨打电话68984914反映。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者,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署名提请复议。
4. 学院于10月20日上报确定的候选人。
5. 学校评审阶段:(10月22日-11月2日)
(1)10月22日(周五),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人员分为硕士文科组和硕士工科组,答辩时间3分钟/人,答辩人需准备PPT。
(2)10月25日或26日,召开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结合学院推荐情况和候选人参加学校答辩情况等评选要素,讨论决定学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3)10月27日-11月2日,学校公示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学院评审标准
1. 优先推荐符合申报条件2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计分排序。各班排名最靠前者优先推荐。不同班级申请人排序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等情况,投票确定推荐人选。
2. 总分计分方法:
(1)二年级学生:总分=平均学习成绩(必修课)*40%+科研*40%+发展潜力*20%
(2)三年级学生:总分=平均学习成绩(必修课)*30%+科研*50%+发展潜力*20%
3. 计算平均学习成绩时,只包括研究生期间的学位必修课(二年级学生为研一期间的全部必修课程,三年级学生为研一、研二期间的全部必修课程)。
平均学习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学分
平均学习成绩在计算学生总分时占比:二年级学生70%,三年级学生60%。
4. 科研分数的计算方法:论文分数以学校科技处科研成果加分标准为依据计算,集体合作论文只计前四名,其中第一作者(与导师合著第二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科研成果加分表如下:
A1类SCI、SSCI、AHCI收录论文,授权发明专利 |
A2、A3核心期刊 |
B类核心期刊 |
C类核心期刊、A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D类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理论版或学术版文章(见说明)、B1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成果要报(必须有相关权威机构证明并附原稿复印件)/经济日报、文汇报、法制日报的理论版或学术版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B2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非核心期刊、国内会议论文、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其他报纸文章3000字以上、C1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合法的内部学术刊物或会议论文(无刊号)、其他报纸文章3000字以上)、C2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50分/篇 |
50分/篇 |
40分/篇 |
30分/篇 |
20分/篇 |
10分/篇 |
5分/篇 |
1分/篇 |
参与学术专著:按每万字计3分;参与学术编著:按每万字计2分;参与专业译著:按每万字计2分。
说明:字数不少于3000字,少于3000字减半前两篇计分,超过2篇不超过4篇(含)在减半基础上再减半,相当于加1/4分值的分,超过5篇(含)的所有部分统一加1/8分值的分。
5. 发展潜力的计算方法:
(1)其它学习能力:选修课成绩乘以权重20%。
(2)课题:每一项得分累加乘以权重40%。
参与科研课题,参照综合测评论文分数和科技处科研分数计算的方法, 学生自己申请的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主持人计30分,第二承担人计20分,其余人员计10分。参与导师课题,国家级课题计30分,省部级课题计20分,校级课题5分。
(3)获奖:得分(同一类别奖项取最高奖项得分,不同类别奖项得分累加)乘以权重20%。
市级及市级以上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计30分;校级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计20分。其他院级以上获奖(不包括研究生奖学金)每项5分。
学科竞赛获奖: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获奖计50分;B1类学科竞赛获奖计30分;B2类学科竞赛获奖计20分;C1、C2类学科竞赛获奖计10分。(如学科竞赛获奖作品为论文的,与前边科研成果加分比较选最高分计入,不重复计分)
(4)综合测评成绩的前10%:计20分乘以权重20%。
六、评审要求
1. 申请人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有造假行为,按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处理。
2.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回避和保密原则。
3. 学院网站、公众号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经验体会进行广泛宣传,达到树立榜样,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的目的。
太阳成集团61999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