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巩固优良学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依据《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1〕69号)、《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工商研字〔2021〕4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基本情况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民币/人,我院获批国奖候选名额1人,提交学校2人(含备选1人),从2020、2021级研究生中产生。
2022级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提名推荐,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不在学院推荐范围内,不参加学院评审。
二、学院评审机构
按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和《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之规定,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评定小组、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一)思想品德评定小组
思想品德评定小组由辅导员、研教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审核申请人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否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班级活动、学院研究中心建设、学科竞赛以及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具体人员为:樊江涛、来金雅、郭倩楠、马研203班李开、叶丽依、马研213班杨乐、石子寒。
(二)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共11人,院长和党总支书记主任委员,成员为党总支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导师代表、辅导员、研究生代表,还包括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科学带头人成员。本年度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主任委员:任金晶、王鲁娜
成员:樊江涛、姚洪越、江燕、陈晋文、赵春丽、于强、田建华、来金雅、姚嘉欣(研究生)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基本申报条件,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良。
4.在《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其中,由国家和学校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属于下列情况者,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1.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3.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4.学位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中期考核有不及格科目的研究生。
5.因自费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在此次评审周期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可多次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四、其他申报条件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道德情况
1.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班级活动、学科竞赛、学院研究中心建设以及科技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2.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20%。
(二)学业水平
1.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绩点不低于3.0(只计算学位必修课成绩),学位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
2.2020级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展顺利。
(三)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
申请人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1.具有比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能力,一般要求有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一项被采用的成果要报,或一项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2.能主动参与课题研究,一般应参与一项校级以上课题。
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太阳成集团61999科研业绩认定办法》执行,学科竞赛的认定参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创新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创新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论文需正式发表,只统计D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参见学校科学研究院《太阳成集团61999期刊分级要目》),论文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科竞赛只统计省部级及以上获奖(即A类、B1类、B2类),成果均需注明申报者排序,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参考《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五、评审标准和计分方法
(一)以班级为单位计分排序,各班排名最靠前者优先推荐。不同班级申请人排序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等情况,投票确定推荐人选。
(二)总分计分方法
1.二年级学生:总分=平均学习成绩(必修课)*40%+科研*40%+发展潜力*20%
2.三年级学生:总分=平均学习成绩(必修课)*30%+科研*50%+发展潜力*20%
(三)计算平均学习成绩时,只包括研究生期间的学位必修课(二年级学生为研一期间的全部必修课程,三年级学生为研一、研二期间的全部必修课程)。
平均学习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学分
平均学习成绩在计算学生总分时占比:二年级学生70%,三年级学生60%。
科研分数的计算方法:论文分数以学校科学研究院科研成果加分标准为依据计算,集体合作论文只计前四名,其中第一作者(与导师合著第二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科研成果加分表如下:
A1类SCI、SSCI、AHCI收录论文,授权发明专利 |
A2、A3类 核心 期刊 |
B类 核心期刊 |
C类 核心 期刊、A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D类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理论版或学术版文章(见说明)、B1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成果要报(必须有相关权威机构证明并附原稿复印件)/经济日报、文汇报、法制日报的理论版或学术版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B2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非核心期刊、国内会议论文、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其他报纸文章3000字以上、C1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合法的内部学术刊物或会议论文(无刊号)、其他报纸文章3000字以上)、C2类学科竞赛获奖论文 |
50分/篇 |
50分/篇 |
40分/篇 |
30分/篇 |
20分/篇 |
10分/篇 |
5分/篇 |
1分/篇 |
参与学术专著,按每万字计3分;参与学术编著,按每万字计2分;参与专业译著,按每万字计2分。字数不少于3000字,少于3000字减半前两篇计分,超过2篇不超过4篇(含)在减半基础上再减半,相当于加1/4分值的分,超过5篇(含)的所有部分统一加1/8分值的分。
(五)发展潜力的计算方法:
1.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每项得分累加乘以权重50%。
参与科研课题,参照综合测评论文分数和学校科学研究院科研分数计算的方法,学生自己申请的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主持人计30分,第二承担人计20分,其余人员计10分。参与导师课题,国家级课题计30分,省部级课题计20分,校级课题5分。参与导师课题要以学校科研系统中有该项目组成员为准。
2.获奖:得分(同一类别奖项取最高奖项得分,不同类别奖项得分累加)乘以权重30%。
市级及市级以上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计30分;校级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计20分。其他院级以上获奖(不包括研究生奖学金)每项5分。
学科竞赛获奖: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获奖计50分;B1类学科竞赛获奖计30分;B2类学科竞赛获奖计20分;C1、C2类学科竞赛获奖计10分。(如学科竞赛获奖作品为论文的,与前边科研成果加分比较选最高分计入,不重复计分)
3.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20%(按一级学科计算):计20分乘以权重20%。
六、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并由导师和班级出具鉴定意见,提供纸质成绩单和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2年10月4日17:00前交至学院阜成路校区201办公室,或交至学院良乡校区210办公室,联系人:来老师、郭老师,电话:68984914。
(二)学院审核申请材料,于2022年10月6日前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三)学院于2022年10月6日至10月10日在学院网站进行推荐候选人公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署名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学院于10月11日上报确定的候选人。
七、评审要求
1.申请人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有造假行为,按照《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处理。
2.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回避和保密原则。
3.学院网站、公众号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经验体会进行广泛宣传,达到树立榜样,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的目的。
太阳成集团61999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