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的高层次人才,对研究生在每学年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素质、其他素质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测评,并以测评的结果作为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依据《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8月修订版)和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太阳成集团619992020-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细则如下:
一、测评对象
太阳成集团619992019级、2020级具有太阳成集团61999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二、测评时间跨度
2019级第二学年:2019/09/01—2020/08/31
2020级第一学年:2019/09/01—2020/08/31
三、测评程序
(一)学院布置综合测评工作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制定学院综合测评细则,明确各项加分标准,指导各班成立负责小组完成综合测评及后续的评奖评优工作。
2.班级负责小组成员按照不低于班级人数的30%组成,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支部委员优先)、学生代表,要考虑性别比例、宿舍分布,保证在民主、客观、公平、公开的原则下,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好评奖评优工作。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时间截至9月15日。
3.公示无异议后,班级上报负责小组成员名单,明确组长人选,学院备案。
(二)各班级实施具体测评工作
1.班级负责小组指导班级所有同学进行综合评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素质、其他素质),并进行审核。
2.所有同学填报的加分项需供支撑材料,以供班级负责小组进行核验。
3.减分项由班级负责小组依据学院供的材料统一录入。
四、测评结果公示及上报
测评结果需要在班级、学院、学校层面分别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
班级公示阶段: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各项测评成绩计算总成绩,完整填写成绩汇总表,并进行公示。
学院公示阶段:各班级测评结果经个人签字、测评小组成员签字后,9月21日17:00前提交至学院,学院于9月22日至24日进行公示。
学院上报阶段:学院将审核无异议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工部。
五、测评依据
各年级综合测评要素的权重分配、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素质、其他素质的测评办法以及创新成果附加分均依据《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8月修订版)的规定进行,请在学院网站“服务师生”“规章制度”栏目查看有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参加校级及以上活动获奖的,需有获奖证书。参加院级活动获奖的,需有获奖证书或学院网站、公众号公布的获奖名单。
专业素质测评中,选修课每通过1门加0.5分。专业资格证书需与所学专业有关,具体情况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
其他素质中,学院认定的集体活动每参加1次加0.5分,以考勤为准。积极向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投原创稿件、作品并发表的,每篇稿件、作品加0.5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
七、咨询、反映问题方式
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辅导员负责接收、咨询、答复学生的问题和异议,办公地点:
阜成路东区1号楼223室,电话:68984478,联系人:樊老师;
阜成路东区1号楼201室,68984598,联系人:来老师。
太阳成集团61999太阳成集团61999
2021年9月9日
附件:创新成果附加说明
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可按级别加分。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都应在综合测评时间跨度内,论文要见刊。学科竞赛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具体标准由学院进行说明和审定,并提交支撑材料。
科研成果: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论文级别按学校相关文件认定,支撑材料包括刊物首页、目录页、刊发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以及转载证明或收录证明复印件;同一科研成果计分按照作者实际排序阶梯递减,总分不超过论文分值,具体分配标准由学院进行说明;(备注:具体计分方法以下表中学校科技处科研成果加分标准为依据计算,集体合作论文只计前四名)如有著作等其他科研成果需加分,由学院进行说明。(备注:参与学术专著:按每万字计3分;参与学术编著:按每万字计2分;参与专业译著:按每万字计2分。以上成果均需有署名,且能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科技处科研成果加分标准——论文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排一 |
排二 |
排三 |
排四 |
排五 |
排六 |
排七 |
|
1 |
1 |
||||||
2 |
0.70 |
0.30 |
|||||
3 |
0.65 |
0.25 |
0.10 |
||||
4 |
0.55 |
0.20 |
0.15 |
0.10 |
|||
5 |
0.50 |
0.20 |
0.15 |
0.10 |
0.05 |
||
6 |
0.45 |
0.20 |
0.15 |
0.10 |
0.05 |
0.05 |
|
7 |
0.45 |
0.15 |
0.15 |
0.10 |
0.05 |
0.05 |
0.05 |
说明 |
重大项目因工作需要,项目组成员超过7人者,可以酌情计算分值,但总的权系数之和为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