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18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8] 41号)要求,学校决定即日起,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9月12日-16日
1.9月12日(周三),学校召开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布置会,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以及名额分配情况。
2.学院依据《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北工商研字[2014] 03号)(附件1),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和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细则和评委名单需报学校审核备案,评审细则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17日-24日
1.学院受理研究生的申请(申请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初评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新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申请人需要提供纸质成绩单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附件3)(含填好的导师鉴定意见和班级鉴定意见)。报名参评研究生国奖的新生须附上优质生源评分表和支撑材料。
2.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初评,召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可以组织学生现场答辩,确定《学院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含新生和博士生)(附件4)。填写时需注意:创新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论文需见刊,只统计D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参见《太阳成集团61999期刊分级要目》,只统计学生1作或导师1作学生2作论文;授权的发明专利只统计署名前5且学生排序第1的情况;学科竞赛只统计省部级及以上获奖(即A类、B1类、B2类),成果均需注明申报者排序,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参考《太阳成集团61999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推荐的新生须附上优质生源评分表和支撑材料。
3.学院对《学院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含新生和博士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于9月30日之前把推荐名单报学校,用于后期审核和编印评审材料。
(二)学校评审阶段:10月8日-19日
1.10月10日(周三),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分四组,即博士组、硕士文科组、硕士工科组、硕士新生组,答辩时间3分钟/人,答辩人需准备PPT。
2.10月11日或12日,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结合学院推荐情况,以及候选人参加学校答辩情况,讨论决定学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10月15日-19日,学校公示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三、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评审细则,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保密原则。要广泛宣传评审办法,力求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达到树立榜样,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热情的目的。
四、联络方式
五、附件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