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高校一线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工【2016】8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北京高校思政课质量保障工程的若干措施》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我校太阳成集团61999的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太阳成集团61999一线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一、发放对象
太阳成集团61999在编在岗、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一线专职教师(正式编制在太阳成集团61999,且每年承担一定教学任务)。退休和外聘教师,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行政管理人员不在此列。
二、指导原则
(一)教学导向,优劳优得。太阳成集团61999一线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岗位补贴的发放,坚持以激励教学为导向,立足教师的教学业绩及教学实效。激励一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增强岗位吸引力和责任感。充分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立德树人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价与激励机制。
(二)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原则。科学制定发放办法,充分发挥岗位补贴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坚持教学导向,立足教师的教学业绩和教学评价,优劳优酬,公平合理发放岗位补贴,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岗位补贴发放细则,确定每位教师的具体发放金额,并在指定范围内公示,确保无异议。
三、发放条件及原则
(一)按照北京市文件要求,每位教师每学年需完成不少于 48 学时的培训,包括参加教育部、北京教工委及北京市各研究会组织的备课会、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放研修平台培训任务、学校和学院的教学活动,如公开课、同行听课、集体备课等。
(二)岗位补贴由基础补贴、教学成果奖励补贴、教学质量级差补贴三部分构成。
(三)担任双肩挑中层干部职务的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合格,岗位补贴按照北京市下达经费人均标准发放。(双肩挑中层干部个人不参与教学成果奖励补贴和教学效果级差补贴的发放;如有双肩挑中层干部以第一负责人身份带领团队获得的项目和奖项,按照奖励金额的70%发放,用于团队成员的奖励)
四、发放细则
(一)基础补贴:
1.上一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照规定完成48学时培训,不存在重大教学事故、安全事故、受到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纪律处分的人员,基础补贴按照每月北京市下达经费人均标准的75% 发放;
2.上一年度新入职教师,参与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的,视同考核合格。基础补贴按照每月北京市下达经费人均标准的75%发放;
3.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基础补贴按照每月北京市下达经费人均标准的50%发放,不参与教学成果奖励补贴和教学质量级差补贴的发放;
4.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年度内有重大教学事故、安全事故、受到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纪律处分的人员,或未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者,不发放基础补贴,也不参与教学成果奖励补贴和教学质量级差补贴的发放。
(二)教学成果奖励补贴:教育教学成果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三个层次,包括课程建设类、荣誉称号类、人才培养类、比赛竞赛类、研究项目类五种类型。依据不同级别和类型制定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1,成果或奖项获得时间为当年度,以立项时间或荣誉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该部分奖励补贴按照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教学级差补贴:北京市下拨的全部年度经费,用于基础补贴、教学成果奖励补贴发放后的余额,用于教学质量级差补贴的发放(平均分为教学效果级差补贴和教学工作量级差补贴两部分)。
1.教学效果评价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实效综合学生评教和领导专家同行评教进行评价,学生评教和领导专家同行评教在教学实效评价中所占比重分别为:70%、30%,教学实效总分=学生评教得分*70%+领导专家同行评教得分*30%。教学评教得分依据上一学年的教学评教分数,其中学生评教主要参考上一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评教平均分,两个学期评教平均得分即为学评教得分;领导专家同行评教得分由学院依据学年同行评教工作整体情况汇总得出。
2.教学工作量评价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年度教学工作量总量进行评价(包括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研究生教学工作量、非课程教学工作量的总量)。
3.等级确定与发放标准:
教学效果级差确定与发放标准:依据教学效果评价得分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占全部参评教师的20%、60%、20%。教学评价效果为良好以上的人员,参与教学效果级差补贴的发放。评教得分相同的,由学院考核评价工作小组按照教师教学贡献、教学成果等因素综合排序。
综合评教排名 |
评价等级 |
人均发放标准 |
前20% |
优秀 |
该部分总额的20%÷优秀总人数 |
中60% |
良好 |
该部分总额的30%÷良好总人数 |
教学工作量级差确定与发放标准:依据教学工作量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占全部参评教师的20%、60%、20%。教学工作量为良好以上的人员,参与教学工作量级差补贴的发放。
教学工作量排名 |
评价等级 |
人均发放标准 |
前20% |
优秀 |
该部分总额的20%÷优秀总人数 |
中60% |
良好 |
该部分总额的30%÷良好总人数 |
五、管理与程序
(一)学院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业绩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岗位补贴发放细则,补贴发放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二)每年9月,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通知要求,确定参与下一年度补贴发放的一线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名单,在指定范围内公示,上报市委教工委。
(三)岗位补贴中的基础补贴部分每月和工资一起发放,教学成果奖励补贴和教学效果级差补贴年末一次性发放,所得税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由个人承担。
六、附则
本细则适用于太阳成集团61999一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补贴发放,自2023年起执行,由太阳成集团61999负责解释。
太阳成集团61999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 5月7日